1,某些法律制度的有偿性是什么意思

有偿性就是说有报酬的得到些什么。比如有偿交易。有偿扶住等等!
你好,就是一般要支付对价的。

某些法律制度的有偿性是什么意思

2,财产关系的一般有偿性是什么意思

民事法律关系按性质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. 民事法律关系性质的变更主要指上面2种法律关系之间的变更.
不能一概而论,有有偿的,比如买卖合同、租赁合同等,有无偿的,如赠与、继承、转让等(无偿转让)。一般来说当事人双方都会约定的

财产关系的一般有偿性是什么意思

3,如何理解税收整体有偿性

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
税收的无偿性,表现为个体的无偿性,是指:税收从企业或者个人收取,并不返还给具体的企业或者个人。税收的无偿性,表现为整体的有偿性,是指:国家收取的税收,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共服务,对所有的企业或者个人,都有促进发展的作用,因此,从这个意义上,表现为整体的有偿性。

如何理解税收整体有偿性

4,非盈利性和无偿性是一个意思吗

非盈利性和无偿性不是一个意思无偿性,是指国家无需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.即从单个个体来看,纳税人缴纳税收,国家无需支付任何东西。非营利性是指社会团体、组织或个人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从事的活动,其本身不以营利为目的,产生的收益为以提供其活动的资金。
税收的无偿性,是说国家取得税收收入,既不存在对纳税人的偿还问题,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。对具体的纳税人来说,纳税后不会获得任何报酬。社会主义条件下,税收既取之于民又用之于民,具有为人们谋福利的性质。 如文化事业、卫生医疗、基础设施、国防建设、社会管理等,都是政府财政支持,保证了社会稳定和企业的正常经营及合法权益,而政府的钱就是来源于税收,从这个意义上,可以说是有偿的。

5,如何理解人身保险合同的双务有偿性

就是购买了保险,是有返还型的
首先,保险合同是一种附和合同。什么是附和合同呢?所谓附和合同,指的是 一种定型化的合同,也就是合同内的条款是早就由一方写定的,签约的另一方,就 必须依这些条款行使义务,没有条件可谈。除了人身保险合同外,银行贷款的合同 也是属于一种附和合同。附和合同多半是因为签约的对象很多,定约的一方(如保 险公司或银行)无法一个一个地和对方谈条件,再逐项记录,有了附和合同,就可 节省许多时间,而且使用起来也方便得多。正因为考虑到附和合同的缺点是定约的一方容易偏袒己方,因此《保险法》明确规定,在纠纷仲裁时,要做出有利于投保人一方的解释。 其次,我们国家每一保险条款上市销售之前,保监会一定会事先审核这些保险合同的内容,主要审核条款的公平性、严密性。只有那些审核通过的条款才可以在 市场上销售,避免投保人处于劣势而吃亏上当。 第三,虽然保险合同的条款不能改变,但保险公司在处理个案的过程中,会视情况在合同中增加特别约定,尽可能体现合同的公平性。

6,1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之一合同的互为有偿性 2合同分为有偿合

真相是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不是互为有偿性...第一句是错的
abc 本题考合同的有偿性。《合同法》第366条规定:“(第1款)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。(第2款)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保管是无偿的。”a当选。第405、406条规定: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,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。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,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,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。当事人另有约定的,按照其约定。”“有偿的委托合同,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,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无偿的委托合同,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,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,应当赔偿损失。”b当选。第196条、211条第1款规定:“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”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。”c当选。第175条规定:“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,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,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。” d不选。

7,提供应税服务必须是有偿的其中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

我来帮你回答,正好在看注会的税法,呵呵 1、D 解释: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: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;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、变更与消灭;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。其中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包括权利主体(权利主体包括A项的征税主体和B项的纳税主体,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)、权利客体(即征税对象,也就是C项的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)、法律关系内容(D项,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,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,也是税法的灵魂)。 2、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、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。 A、征税对象的地域范围: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具体是指:劳务的提供或接收方在境内、转让无形资产的接收方在境内、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、转让或出租不动产的不动产在境内。 B、征税对象的行为范围: 必须是提供应税劳务、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。(注意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。) C、行为的有偿性: 有偿或视同有偿提供应税劳务、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、转让不动产的使用权。其中“有偿”是指从受让方或购买方取得货币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。另外下列情形视同发生应税行为:(1)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;(2)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,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;(3)财务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。 好了,打了不少字啊,我觉得挺详细了!觉得好就给点奖励吧,嘿嘿
a、b、c。获得表扬表彰不是构成缴纳营业税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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